消费者的撤销权

消费者的撤销权
(消费者是指为主要不属于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的目的而进行合法交易的任何自然人)。

取消政策

撤回权
您有权在14天内取消本合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 撤销期为14天,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已经占有货物,但前提是您在统一订单中订购了一件或多件货物,且这些货物是统一交付的。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以明确的声明(如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Jürgen Hasel, Heid 4, 77855 Achern, 电话:+49 7841 6349100, 传真:+49 7841 6349120, 电子邮件地址:widerruf@jannomed.eu)您决定撤销本合同。您可以使用所附的取消表格样本,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您也可以在我们的网站(www.jannomed.eu/shop)上填写并提交模型取消表或其他明确的声明电子版。如果您使用此选项,我们将毫不延迟地向您发送收到撤销通知的确认函(例如通过电子邮件)。

为了遵守撤销期,您只要在撤销期满前发出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退出本合同,我们必须毫不拖延地退还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送货费用(因您选择了我们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送货方式以外的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最迟在我们收到您退出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4天内退还。对于此次还款,除非与您有明确约定,否则我们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此次还款而被收取费用。

我们可能会拒绝还款,直到我们收到货物或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退还货物,以较早的时间为准。

您必须在没有无故拖延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14天内将货物退回或交给我们。如果您在14天期限届满前发送货物,则符合期限要求。

你应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您只需支付货物价值的损失,如果这种价值损失是由于对货物的处理,而这种处理不是为了检查货物的状况、属性和功能所必需的。

排除或失效的原因

撤回权不适用于如下合同

  • 交付非预制的货物,消费者个别定制或决定下单生产的,或明显适合消费者个人需求量身定制的货物;
  • 交付可能很快变质或很快超过有效期的货物;
  • 供应酒精饮料,其价格是在订立合同时商定的,但最早可在合同订立后30天内交付,其现值取决于市场的波动,而交易者对其没有影响;
  • 除订阅合同外,用于交付报纸、期刊或杂志;

在如下交付合同的情况下,撤回权提前失效。

  • 交付密封的货物,如果交付后封条被撕掉,出于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不适合退货;
  • 交付的货物,如果这些货物因其性质在交付后与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混合在一起;
  • 运送密封包装中的录音或录像或计算机软件,如果密封条在交付后被撕掉;

型号取消表

(如果您想解除合同,请填写此表并寄回)

– 收件人:Jürgen Hasel, Heid 4, 77855 Achern, 传真号码:+49 7841 6349120, 电子邮件地址:widerruf@jannomed.eu:
– 我/我们(*)在此撤销我/我们(*)签订的购买下列货物的合同(*)/。 提供以下服务(*)

– (*)日订购/(*)日收到。

–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的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在纸质通讯的情况下)
– 日期

(*) 删除不适用的地方。